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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0日 星期五

【健保署轉知】C肝全口服新藥1/24起有條件納入健保給付

  治療C型肝炎的全口服新藥納入健保給付,是蔡英文總統重要的醫療公衛政策之一,在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會105年12月通過有條件納入健保後,今(18)日由中央健保署正式公告,即日起開放各醫療院所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篩選符合治療條件的病人,透過VPN系統完成登錄後,本月24日起可開始給藥,讓第一批符合給付條件病患可在農曆年前拿到這個健康大禮。

健保署指出,106年健保總額預算分配,C型肝炎用藥之健保預算共計31.01億元(醫院26.55億元、西醫基層診所4.46億元),屬專款專用,其中20億元將用於全口服新藥(醫院17.12億元、西醫基層診所2.88 億元),其餘10.01億元仍保留給未能符合優先使用條件及其他仍需傳統干擾素療法的病人使用。


健保署表示,由於預算有限,C肝全口服新藥第一階段將先開放用於病毒基因型為第一型的慢性C型肝炎病人,且曾使用過干擾素併用雷巴威林治療失敗且肝纖維化程度為F3(含)以上者。倘若符合第一階段條件病患使用後有剩餘額度,健保署會再研議開放第二階段條件之病患使用。

為照顧全國各地之C肝病患,健保署係以前半年分3期及分區之方式,預先分配醫院及診所可以使用病患之名額。分配方式係以目前仍執行中之B型及C型肝炎治療計畫中登錄曾經使用健保給付治療C肝之個案比例來分配20億元之額度,每人一個療程約25萬元,即約8,000人之名額,醫院部分共6,848人,診所部分共1,152人。半年後各區倘尚有餘額,再進行額度的調整。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C肝全口服新藥價格昂貴,並避免病患未按時服藥而浪費資源,健保署透過個案登錄系統進行管控,換言之,病患需至醫療院所就診,經醫師評估符合給付條件,再由醫療院所將病人的疾病狀況相關資料登載至「個案登錄系統」,於個案資料送出、確定在額度內取得號碼後,方可開始處方藥品由健保給付。

健保署指出,為提供醫療院所前置作業時間,個案登錄系統於即日起開放醫療院所登載符合給付條件之病患個案資料並暫存,自本月24日給付生效日起再開放取號作業。

健保署強調,為避免有先占用名額之情事,規定醫師應登記病人確定開始用藥日期,並確實於當日開立處方給病人使用。此外,為達資訊公開、透明,並減少爭議,該署每天會在網站上公開各區人數配額及已使用病人數。

另外, C肝全口服新藥有條件納入給付後,健保署特別提醒病患應注意下列事項:
1.每位病人只有一次使用一種C肝全口服新藥之機會,且必須要在同一醫院或診所完成療程,避免轉出轉入可能造成之用藥中斷。

2.自開始療程至療程結束後12周,請遵照醫囑於規定時間看診、每日服藥及進行相關之追蹤檢查。

3.每種藥品均有副作用之風險,尤其同時併用其他治療藥物,如使用三高用藥之病人,要特別提醒醫師,先檢查雲端藥歷之用藥紀錄,或告知醫師目前有正在使用的藥品或保健食品,以避免與將要服用的C肝新藥有不良交互作用。

4.開始用藥第4周後病毒量未下降達100倍以上的病患,表示使用該藥品無效,應停止治療,健保也不再給付。

5.未依用法用量服藥,無論何種理由,停藥一周以上之病人,亦不再給付,並且不得再重新登錄使用。

6.為觀察病患服藥之反應,前8周醫師僅能每次開立2週量之藥物,之後以一次開立4周為限。

發布日期:106-01-18

原文網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相關連結:C型肝炎全口服新藥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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